混合型证券投资 [凯石浩品质经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公告]
送出日期:2019年06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06月27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本日累计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的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元(不含1000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000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元限额的申请归于确认,其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自2019年06月27日起,在暂停本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金额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赎回等业务正常办理。
3、本基金若恢复大额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届时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vstone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了解相关情况。
5、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4日
凯石浩品质经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
投资业务公告
送出日期:2019年06月2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其他销售机构申购本基金份额时,具体申购金额限制以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如下:
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
4.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A、C类份额持有人收取不同的赎回费。
对持续持有A类基金份额时间少于30日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份额时间大于等于30日但少于1年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份额时间大于等于1年但少于2年的投资人,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A类份额时间大于等于2年的投资人,不收取赎回费用。
对持有C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将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上述赎回费中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的赎回费率如下:
上表中的"年"指的是365个自然日。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安排(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本基金的每期扣款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元,不设金额级差。各销售机构可在此基础上规定自己的最低扣款金额。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上述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他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6基金销售机构
6.1直销机构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2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电话:021-80365194/80365195
传真:021-80365196/80365197
联系人:龚靖文
公司网址:www.vstonefund.com
凯石基金客户服务热线:021-60431122
6.2非直销机构(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5号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号凯石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冯强
联系电话:021-63333389-129
传真:021-63333389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其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vstonefund.com)或客户服务电话(021-60431122)了解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凯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