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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开发商“告业主”二审败诉!违规买房永远不存在侥幸_开发商违规收业主电商费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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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微信公众号<想住成都>原创首发

在2018年8月份的时候,我就对西安开发商举报自己无证销售,并把业主告上法庭并要求判决合同无效一事做过分析,当时正好是一审判决开发商胜诉的节点。

西安开发商告业主胜诉!成都这些业主开始慌了

时隔近半年,再次跟踪这一事件,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剧情反转了,开发商二审败诉并被要求承担一审及二审受理费用,二是因为在成都坊间的违规套路也不间断。

事件回顾:开发商吃相太难看,引众怒

首先,我给大家梳理了一条时间线。

■2018年2月12日,西安闻天科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涉案房屋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由,把业主(李琛茹)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签订合同无效。

此时距买房已过去了近2年的时间,房价也从当时的6000元/㎡涨到了24000元/㎡。

■2018年6月14日,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闻天公司与李琛茹于2016年4月25日签订的认购合同无效,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和强烈谴责。

宣判后,李琛茹不服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立案受理。

■随后在2018年12月29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李琛茹与被上诉人闻天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判决撤销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闻天公司确认合同无效的诉讼请求。

▲并给出了三点理由:

1)合同内容已经具备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要条款

2)闻天公司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3)闻天公司动机不纯,与社会价值观和公众认知相悖。

接下来,我们看一下广大购房者和吃瓜群众的评价。

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

在这件事上,毫无疑问,大多数人都站在购房者一方。我认为主要有两点原因:

第一,开发商吃相太难看,触发众怒;

第二,在购房者和开发商的博弈中,大部分人会为相对弱势的一方说话。

在一篇关于该事件的报道中,我注意到,大概有90%的留言都对“开发商败诉”表示支持,并积极为西安中院打call。甚至有粉丝留言,要求对开发商进行严惩。

但也有人持不同的观点,认为购房者在明知没有预售证的情况下,依然选择买房,本身就是在以身犯险。如果对购房者没有处罚,那么“预售证”的意义何在?

以上两种观点,并不是相互对立的。在这件事上,业主胜诉有其积极的意义。

但另一方面,法院并未对“开发商和购房者违规买卖房屋”这件事做出额外的处罚,让我们对 “违规买房”这件事本身,产生了疑问。

如果违规买房最终都能全身而退,那是不是会有更多的人想要去尝试非正规渠道买房呢?

在成都,热销盘与冷门盘都有套路

回到成都,虽然如今市场热度已整体降温,尤其是近郊和远郊区域的楼盘不甚乐观。但,部分地段和性价比都占优势的主城楼盘,依然很抢手。

▲比如,我下面要说到的这个,私下买房的更名费就要35万。

2019年1月某盘取证,推出481套房子,一共吸引了8367个家庭报名,楼盘热度相当高。

紧接着,各个购房群里就爆出该楼盘“内部更名房”的消息。大概的情况是,开发商只会拿出一小部分房源来摇号,剩下的会让内部员工和有资格的七大姑八大姨认购。

认购之后,再以没有还款能力为由,以书面形式向开发商提出退房。

(截图来自于网友)

而退出来的房源,则会以更名房的形式,转让给愿意支付35万元“更名费”的购房者。面对质疑,销售串串则表示内外都协调好了,不会出现被查的情况。

先不说这种房源的真实性如何,单就开发商的操作方式来说,就非常不靠谱。

比如,给了更名费之后,房子写不了我的名字怎么办?

开发商收钱之后不认账怎么办?

后期拿不到产权怎么办?

并且房子是私下交易的,如果出了问题,受不受法律保护?——得打问号

▲除了上面这种,房子卖不出去的,也有套路。

我的一个朋友,虽没有购房资格,但一直在为买房做准备,经常打电话向不同楼盘了解情况。

在了解的过程中,就有一个楼盘,很神秘的跟她讲,“我们楼盘没有购房资格也可以买”

我了解之后才知道,原来他们的操作方式是:购房者先和开发商签订一个内部认购合同锁定房源,然后,购房者按照分期付款的方式,在两年内付清首付

因为这个楼盘要两年之后才交房,所以就算购房者在买房之后才开始交社保,也能确保交房时就有资格,等到那时,就可以和开发商签正式的购房合同和办理按揭贷款。

看起来,合情合理。但我认为风险还是很高的,2年真的什么都有可能发生。

可能,很多急于买房的购房者,还是愿意以身试险,赌一把开发商的诚信,赌一把法律的维护。

就像文中的“西安开发商告业主”事件中,大多数人都鄙视开发商的贪婪与可笑,更支持购房者一样。但买房不易,不知道你会站在哪一方呢?开发商?购房者?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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