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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狂会出事!那个女人坐在火车卧铺上,一名60多岁、自称是上海领导人的男子来到

财经资讯 2024-09-11565

“人狂会出事!”那个女人坐在火车卧铺上。一名60多岁、自称是上海领导人的男子来到女车前多次猥亵她。被拒绝后,他甚至威胁说:“我要查你是谁。”

从三明北开往武汉的火车上,一位美女突然慌了,向售票员求助,称一名自称是上海某单位领导的60多岁男子多次进出软卧,口头和身体上对她说话。骚扰难以忍受,她又怕男人再有行为,便跑向售票员。

原来,这名女子名叫肖媛(化名),是从三明到武汉出差的。她为卧铺买了一张底床。收拾好后,她习惯性地洗了脸,然后戴上口罩,缓解了旅途的疲劳,还能让自己去见顾客,面色红润,精神抖擞。

这时,走进来一个六十多岁的男人,按照他的说法,他是在找一个和他不在同一辆车的朋友,在他的车里吃饭。男子见萧远躺在卧铺上,便不请自来。进了萧渊的马车,坐在她对面,和萧渊熟悉的聊了起来。

男人问:“小丫头,你出门怎么还戴口罩?”

萧远虽然觉得男人有些突兀,但还是客气的回道:“我对紫外线过敏,所以出门都带上防紫外线的口罩。”随后,萧远便不再说话,以为自己不认识。是啊,有什么好说的,既然他好奇,回答完就够了,闭上眼睛休息一下,他应该明智的退出吧?

见萧远不理他,那人果然离开了,但几次见面之后,竟然又来了。而且,他身上明显有酒味。这一次,萧远是真的反感了。她对酒精过敏。她根本闻不到酒味,更何况,她怎么觉得这个男人就像狗皮膏药,贴上去也撕不下来?很恶心,她不想客气,对男人不理不睬,男人烦闷的离开。

但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过了一会儿,男人竟然来到了肖远所在的马车旁,进去后反手关上了车门,说要和肖远聊天,没有问有没有。萧远愿意不愿意。跟他说话。

萧远的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她没好气道:“我没什么可跟你说的,我先休息了,你出去吧。”

男人一扫温婉优雅,开始骂骂咧咧。他的态度非常傲慢。这还不够。他上前一把拽住肖远的手腕:“我是上海xx分队的领导,我要查查你的资料,看看你上面有什么。人?”

萧渊的手腕被男人一把抓住,疼得要命。挣扎着想要挣脱,却见自己的手腕被攥紧了。她知道自己不能和这个醉汉对抗,她会吃亏,必须寻求外援。,冲出了门,跑向售票员求助,这就是开场的场景。

售票员赶到后,劝说她好,将男子送回了自己的车上,但售票员一走,男子又跑到肖远的马车上骚扰她,气得肖远只好又给售票员打电话。

男人见萧远在跟售票员抱怨,气得要用手打萧远。

为了保证小原的安全,两个售票员成了小原的保镖,守在门的两边,男人改变策略,甚至靠近了售票员:“兄弟,我们是自己的人,我来自上海某局,我们有制度,大家都熟悉!”

在售票员的严厉责骂下,男人不情愿地气愤地离开,再也没有来骚扰肖远。

网友们对此事件发表了看法:

“这个人不是酒后不道德,而是酒后不道德。如果他是单位领导,那他单位的女员工会倒霉,一直被骚扰。”

“火车上应该有一个元帅,这个人应该已经触犯了法律和秩序,可以拘留。”

“这是光天化日之下的流氓吗?可以报警了!火车票都是实名制的,报警抓他!”

“没有道德,跟不喝酒没有关系,是骨子里没有道德,你还不如揭发他的单位,让群众帮他守住道德底线!”

事发后,铁路民警组织调查发现,民企法定代表人叶某某(59岁)在列车上醉酒后骚扰乘客,其行为违反了《公安机关处罚条例》法律”。叶某某因寻衅滋事被福州铁路公安部门行政拘留7天。

骚扰他人是影响治安管理的行为,应当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1)群殴;

(二)追逐、拦截他人;

(三)强求或者任意毁坏、侵占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求或者任意毁坏、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聚众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这个所谓的民企法人,品行不相配,酒后肆无忌惮,言出必行,最终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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