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速递】企业劳动人事所面对的新法挑战,你敢接招吗?】 劳动人事
01:关于按照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封顶基数的通告。
为落实《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将北京市统计部门发布的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由当地政府公布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来计算经济补偿的封顶基数。具体数据可在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网站查询。2018年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7107元/年。特此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6日
解读:
《关于按照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经济补偿封顶基数的通告》将对今后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本通知,在今后案件审理中,北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2018 年北京市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127107元)将作为劳动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市职工平均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根据本通知,经济补偿金的基数计算三倍封顶将达到127107/12*3=31776.75元。其次,与此相关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都将相应受到影响。
02:关于发布北京市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9]127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集团、总公司,中央在京单位及各类企业: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和指导,为各类企业和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健全科学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现发布我市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家关于企业工资分配政策和2019年我市经济发展预测,2019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8%-8.5%;企业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为3.5%。
(二)企业应结合经济效益、人工成本情况,参照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等信息做好增资决策。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基准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效益情况与往年持平或略有下降的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参照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水平;经营亏损、职工工资发放出现困难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工资可以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三)各类企业应当合理确定企业内部薪酬体系,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积极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着力提高工资水平偏低、工资增长缓慢的普通职工,特别是生产一线及技术工人岗位人员工资水平。
(四)工资指导线的执行时间为本年度。
解读: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参考不同经济类型的相关指标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允许工资零增长。在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时,应综合考虑企业实现利润等其他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
同时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包含了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金等项目,易受相关待遇标准调整影响。因此在确定企业工资水平时,也要考虑职工工资的实际增长。
本期解读律师:向敏
向敏,知名大学国际法学专业硕士,北京京益律师事务所律师,企业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民事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商事与经济研究会研究员。执业十年以上,多年企业法律顾问经验,先后担任过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法律顾问,担任中关村创业大街服务中心导师,永同昌中小企业资深讲师。
擅长地产领域法律事务及公司法律事务处理,对企业法律服务中常见的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治理等有着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