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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会议内容

新三板资讯 2024-07-1880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4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本公司已于2019年1月1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30.03%股份的股东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在2019年2月11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曾先后召开会议,同意提名文亮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以及同意本公司实施增量利润激励与约束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认为,尽早完成董事的选举及实施员工激励与约束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提议本公司定于2019年3月4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以下临时提案:1、“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实施增量利润激励与约束方案的议案”;2、“审议及批准关于委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即时委任文亮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本次增加临时提案的提案资格、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根据本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本公司董事长同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上述临时提案将以普通决议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且不会安排累积投票。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1月1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此外,本公司将于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类别股东会议的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3月4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裙楼2-4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4日至2019年3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特此提请A股股东注意,所有参加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对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包括同意、反对、弃权、因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规定而被按照弃权处理)将同时视为其对本公司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议案进行了同样的表决(即相对应的同意、反对、弃权、按弃权处理)。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审议及批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本公司实施增量利润激励与约束方案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委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即时委任文亮先生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其他说明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有关上述议案的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8年9月20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8年12月28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延长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9年1月29日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增量利润激励与约束方案》等相关资料。上述公告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编制的通函,将寄发予本公司H股股东,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

2.特别决议议案:第1项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2、3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9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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