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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原创|食品工厂照明设施设计要求汇总] 照明设施

股票投资 2024-02-08719

本文原载于:食品标法圈信息服务事业部

在《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5.1.7照明设施:5.1.7.1厂房内应有充足的自然采光或人工照明,光泽和亮度应能满足生产和操作需要;光源应使食品呈现真实的颜色。2013版标准给予了企业更大的可操控度,标准中并没有提到具体的光照数值要求,故企业在新建厂时找不到具体的标准数值作为参考。针对此疑问,食品伙伴网将标准中部分工厂照明设施具体的要求进行了汇总:

各类工厂照明设施要求一览表

综合以上要求,建议企业在照明设施管理方面遵循以下原则:

“一强”:光照强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光泽不能改变物体本色。

“二护”:应安装防爆灯具或安装保护罩,避免其破碎产生异物风险。

“三清”:要制定合理的深度清洁计划,避免积尘落入产品(蒸汽大的车间应设有良好的通风设施,避免灯具上的冷凝水落入产品)。

“四检”:工厂建立的异物管控制度应将灯具管理纳入其中,定期检查其完整性,并保留检查记录。

以上为照明设施的相关要求,同样企业在新建厂时,针对窗台倾斜度、墙角弧度等等各为多少、才能有效避免灰尘积存,便于清洁,可以参考各类别食品规范中的具体要求。相关规范可在食品伙伴网-标准频道搜索关键词“良好+空格+规范”即可。

作者:王文平

编辑:食安伴

监制: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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