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字火腿:大股东质押1059.64万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1.08%_
股票投资 2024-05-19930
金字火腿发布公告,大股东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2019年12月19日将1059.64万股进行质押,质押方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股数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33%,占公司总股本的1.08%。根据质押日金字火腿收盘价5.45元进行估算,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质押股票市值约为5775.06万元。
本次质押明细
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系上市公司大股东。本次质押后,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累计质押1.52亿股金字火腿股票,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76.45%,占公司总股本的15.52%。
历史质押情况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除本次质押股份外,大股东金华市巴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尚有5笔股权质押处于质押状态。
重要股东统计(质押中)
公司总体质押比例根据中登公司的股权质押登记数据,截止到2019年12月20日,金字火腿总体质押比例为47.15%。
公司质押比例(中登公司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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