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经营医疗器械公司,年入500万,给父母购置了独栋别墅,可是
女子经营医疗器械公司,年入500万,给父母购置了独栋别墅。可是,Z牢10年的弟弟回家后,父母不让她回娘家,还让她给弟弟100万创业,每月再给1万生活费。她不同意,父母把她告上法庭。
吴青今年50岁,20年前,创办了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如今,年营业额500多万,在同行业中,全省排名第二。
4年前,父母以她不遵守曾经签订的协议为由,到法院起诉她,要求支付100万欠款和利息,另外支付每月1万元的赡养费。
随后,她给了父母100多万,请求父亲撤诉,但母亲坚持要赡养费。吴青一气之下,到法院起诉父母。
4次对簿公堂,吴青败诉,法院冻结了她在湘江边上300平米的豪宅。她说自己没重视这个官司,没想到,父母为了帮助弟弟,完全不念父女情谊。所以,希望电视台帮忙,能说服父母和解。
吴青带记者到父母家,一路上,她告诉记者,父母的别墅是自己早年80多万买的,写了父母名字,装修、家具也是自己出的钱。但是,自从弟弟回来后,自己连张床都没有,钥匙也没有。
按了几次门铃,过了许久,吴妈妈出来开了门。问及官司的事情,吴妈妈说自己没起诉,不知道谁起诉的。
问及为何要起诉,吴妈坦言,当初这个公司是一家人的,后来女儿总批评儿子不做事,坚持要分家,几个月没给赡养费,去找女儿要,女儿先吵架后报警。
吴青反驳道,报警是因为弟弟打了自己,公司创建时,弟弟已经犯错离家出走,10年后,才回来。这些年,自己手把手教弟弟进入这行,弟弟结婚,给了10万,弟弟、弟媳不上班,一直都是自己养着弟弟。
就在这时,吴爸爸回来了,他直言不想见女儿,自己以前是县领导,为了办公司,提前退休。公司步入正轨,女儿就吵着分家。当时,自己正在住院,劝姐弟俩讲好规矩,不要因为钱吵架。劝吴青让着弟弟一些,吃亏也是自己的弟弟,不是别人。但还没出院,两人就分家了。
为何要和弟弟分家?
吴青说,父亲是县领导,一向潇洒,很少回家。母亲是家庭妇女,弟弟出生后,她就被送到了农村奶奶家,初中才回到自己家。母亲还经常教育自己让着弟弟。为了逃离原生家庭,她考上大学,又考到珠海银行工作。
在那里,她认识了前夫,当时,前夫在一家医疗器械的上市公司上班,听说医疗器械赚钱,所以夫妻俩开了这家公司。
只是,3年后,她离婚了,带着女儿和父母住到一起,彼此关系有所缓和。
10年后,弟弟回来了,她和父母的关系再度紧张。弟弟一天到晚无所事事,为了让弟弟独立,才分家。
第二天,记者陪吴青找到弟弟吴伟协商。一见面,吴伟就让姐姐滚出去。
吴青离开后,吴伟告诉记者,公司成立的时候,妈妈占股95%,他占股5%,姐姐是没有股份的。分家时,签订协议,姐姐出100万,所有股份给姐姐。分家后,他也开了公司做这行,但姐姐跟供货商打电话,告诉供货商不要和他交往。
有了钱,有了公司,姐姐就变得膨胀。如果姐姐能跪求父母原谅,他也可以原谅。作为家中儿子,他必须为父母出这口气。
坐在一旁的吴爸爸气愤地说,外甥女是自己一手带大的,如今,外甥女也跟着女儿不理自己。女儿现在这样,可能是现任丈夫挑拨的,因为女儿为了逃避官司,把公司股份全部给了丈夫。
事实果真如此吗?
记者来到吴青的公司,发现公司法人的名字果然是她的二婚丈夫。
吴青承认这样做确实有风险,但当时和父母打官司,她又拿不出女儿出国的学费,是现在的老公帮了她。老公人品很好,所以她签了婚前协议,把股份转给了老公。
3天后,双方约定到省高院调解。
听证会结束,吴伟表示,如果姐姐能接受3个要求,一家人还可以重归于好。他让记者转告姐姐:撤销后面的听证会,跪下来请求父母原谅,承认分家时签订的3份协议。
吴青却说,一切都是弟弟的缓兵之计,不会接受弟弟的条件,会继续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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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青分家时签订的3份协议:给父母100万,每月给父母1万赡养费,让弟弟从她的公司拿货。
可是,吴青觉得她给了父母100万,父母还有高额退休金,不用再给赡养费,也不想给弟弟拿货。
这场官司继续打,估计也会维持原判。不仅浪费时间、精力,还影响心情。
吴青和父母纠纷的源头在哪里?
没有按照现代公司法治理公司。父母每年分多少钱,弟弟的职责和回报,姐姐的职责和回报,没有约定清楚。
公司的起步资金,应该是父母出的,吴青用自己前夫的资源入股,但是没有占股份,弟弟不用投入也不用做事,还有5%的股份。这个家庭,重男轻女,可见一斑。
分家后,姐姐用3份协议,换取了公司的股权,但看到3份不平等协议,又心有不甘。事实上,打官司是两败俱伤,不如用这些时间、精力好好经营公司。
父母和弟弟对吴青的感情夹杂了利益,吴青不服,但让父母输了官司又能怎样?父母依然是偏向弟弟的。吴青不如好好经营公司,找一个爱自己的男人,过好剩下的人生。
这家人,你们支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