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红土创新基金怎么样

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8月28日
1重要提示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8月2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基金产品说明
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信息披露方式
3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收益分配为按日结转份额。
3.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红土创新优淳货币A
红土创新优淳货币B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符合合同约定。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土创新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562号文批准设立。红土创新基金总部位于深圳,注册资本金为1.5亿元人民币,是国内首家创投系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公司股东为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权100%。
红土创新基金在公募基金业务的优良传承基础上,借力股东对创业投资行业的深入理解,外加国内独创的博士后工作站研究支持,充分利用一级市场优势向二级市场延伸,将红土创新基金打造成为以权益类投资为特色的创新型资产管理机构。截至2019年6月30日,红土创新基金共管理9只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85.72亿元。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解聘日期;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经济经过一季度强势开局之后逐步进入下行趋势,实际GDP增速由一季度的6.4%下滑至二季度的6.2%;受外需放缓和出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影响,出口部门需求下滑,并进一步传导至与出口高度相关的制造业部门,压制了制造业投资的增长空间;地方政府隐形债务监管仍然较为严格,基建投资回升幅度偏弱;地产投资总体维持了较高增速,成为上半年支撑国内经济的主要动力,期房交付压力下施工面积增速出现了趋势性回升,这对地产投资形成了支撑,并带动了行业上下游景气度持续回升。目前中国居民部门杠杆率相比其他国家而言接近平均水平,但2009年以来居民部门的杠杆率提升幅度大幅超过了其他主要国家,同时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整体持续下滑,导致消费需求较为低迷,短期内难以实现有效扩张,但长期看国内消费升级趋势仍在,下沉层级的空间巨大,消费对经济的贡献将持续提升。
中美贸易冲突呈现一波三折的走向,对资本市场风险偏好产生了重大影响,两国元首在G20峰会会晤之后,贸易谈判开始朝着积极的方向前进。美国国债利率曲线持续倒挂,美国经济景气度也在持续下滑,美联储不断释放鸽派信号,市场对7月份议息会议降息的预期很高,全球经济增长乏力,众多国家央行开启降息通道,海外货币政策的宽松有助于打开国内货币政策操作的空间,同时人民币汇率走势将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宽信用政策初显成效,社会融资规模开始企稳回升,信用环境逐步改善。银行间市场流动性继续保持宽松,资金价格总体处于低位,但波动率明显加大,特别是包商银行托管事件后,市场流动性分层明显,回购利率最高价格与加权价格之间的差距更为显著。
报告期内,本基金坚持严格的信用风险控制标准,未受到包商银行事件的直接冲击,期间内维持了较短久期的投资组合,根据资金面情况合理控制杠杆水平,在资金宽松时点适度小幅提升了组合杠杆和久期,并在收益率较高时点更加积极参与二级市场波段投资机会和一级市场配置机会。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红土创新优淳货币A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4576%,本报告期红土创新优淳货币B的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为1.57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1760%。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半年,国内经济增速大概率将在底部趋于稳定,经济基本面向上、向下的弹性均不足,工业企业周期性补库存,基建投资稳步缓慢回升,因城施策的房地产监管新格局下地产投资韧性将是支撑经济的主要动能,而外需疲弱压制出口前景,制造业投资的低迷、包商银行事件带来的中小银行信用收缩则可能对经济形成拖累。供给因素推动的消费品价格回升不会对货币政策产生牵制,金融市场流动性仍将保持充裕,但考虑到国内宏观杠杆率已处于高位,货币政策预计将更多以定向为主。
下半年,本基金将继续做好流动性管理工作,及时跟踪基本面、市场流动性的走向和金融监管政策的动向,主动把握波段操作的机会,根据资金面水平合理调整组合久期和杠杆水平,积极参与同业存单和债券的一二级市场投资机会。
4.6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工作组,由投研部门、运营部门及监察稽核部门的相关人员组成。估值工作组负责公司基金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定期审议公司估值政策、程序及方法的科学合理性,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特别是应当保证估值未被歪曲以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产生不利影响。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且每日进行支付。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A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2,498,487.20元,向B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8,221,084.76元。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2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2019年上半年,托管人在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2019年上半年,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投资运作、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收益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向A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2,498,487.20元,向B级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8,221,084.76元。
5.3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2019年上半年,由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收益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9年6月30日,红土创新优淳货币A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120,260,927.78份;红土创新优淳货币B基金份额净值1.0000元,基金份额总额447,419,666.21份。红土创新优淳货币份额总额合计为567,680,593.99份。
6.2利润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6.3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
本报告期: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高峰高峰焦小川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
6.4报表附注
6.4.1基金基本情况
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940号《关于准予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440,009,284.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883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9月8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40,009,284.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的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类别。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小于500万份且按照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数量大于或等于500万份且按照0.01%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B类基金份额。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现金;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银行存款、债券回购、中央银行票据、同业存单;剩余期限在397天以内(含397天)的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具有良好流动性的货币市场工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6日批准报出。
6.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红土创新优淳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9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完全一致。
6.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6.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6.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6.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债券的差价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
(d)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6.4.7关联方关系
6.4.7.1本报告期存在控制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发生变化的情况
无。
6.4.7.2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有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股票交易。
6.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股票交易
无。
6.4.8.1.2债券交易
无。
6.4.8.1.3债券回购交易
无。
6.4.8.1.4权证交易
无。
6.4.8.1.5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无。
6.4.8.2关联方报酬
6.4.8.2.1基金管理费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1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15%/当年天数。
6.4.8.2.2基金托管费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05%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X0.05%/当年天数。
6.4.8.2.3销售服务费
注:支付基金销售机构的A类基金份额和B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分别按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0.25%和0.01%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约定年费率/当年天数。
6.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份额单位:份
注:
1.期间申购/买入总份额含红利再投份额。
2.基金管理人红土创新在本会计期间认购/申购本基金适用的交易费率按照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6.4.8.4.2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无。
6.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注: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无。
6.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无。
6.4.9利润分配情况
红土创新优淳货币A
红土创新优淳货币B
6.4.10期末(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10.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无。
6.4.10.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无。
6.4.10.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9年6月30日止,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证券款余额82,667,518.67元,是以如下债券作为抵押:
6.4.10.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无。
6.4.11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公允价值
(a)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528,944,302.50元,无属于第一层次或第三层次的余额。
(ii)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未发生重大变动。
(iii)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9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d)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6年12月21日颁布的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6月30日颁布的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此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资管产品管理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的销售额确定做出规定。
上述税收政策对本基金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影响。
(3)除公允价值和增值税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7投资组合报告
7.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2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报告期内每个交易日融资余额占资产净值比例的简单平均值。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超过资产净值的20%。
7.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7.3.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2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超过120天。
7.3.2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未超过240天。
7.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超过24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存续期限未超过240天。
7.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7.6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7.7“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报告期内负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2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负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25%。
报告期内正偏离度的绝对值达到0.5%情况说明
注:本报告期内本货币市场基金正偏离度的绝对值未达到0.5%。
7.8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7.9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9.1基金计价方法说明
本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计价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7.9.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7.9.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8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8.2期末货币市场基金前十名份额持有人情况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8.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0重大事件揭示
10.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0.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0.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无。
10.8偏离度绝对值超过0.5%的情况
无。
10.9其他重大事件
11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1.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无。
1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2019
报告摘要
半年度
2019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