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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圆达投资有限公司还款计划的公告】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板资讯 2024-01-286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21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深圳市圆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达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全资子公司福田(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田融资租赁”)100%股权以人民币220万元转让给圆达投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9)。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圆达投资需在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福田融资租赁对公司的欠款人民币4,131.31万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圆达投资已偿还公司欠款1,350万元,剩余欠款余额为2,781.31万元,上述债权已经逾期。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对《股权转让协议》相关事宜作进一步约定,公司与圆达投资协商后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提交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披露的《关于与深圳市圆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公司于2019年8月5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与深圳市圆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鉴于上述议案未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双方应继续履行原《股权转让协议》。为及时收回上述债权,保障公司权益,公司向圆达投资、福田融资租赁发送了催收函,在公司的积极协调及督促下,圆达投资向公司出具了《还款计划书》,承诺最晚于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上述全部欠款27,813,085.81元,并对上述欠款向公司支付年化12%的利息。

公司将积极跟进上述还款计划的履行,在上述欠款未清之前,公司保留通过法律手段追索相应债权的权利,并将及时履行该笔还款事项进展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南金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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